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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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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的决定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表彰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的决定

常政发〔2009〕14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科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激励先进,经初评、复评,并经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评审委员会审定,决定对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181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52篇,三等奖119篇),予以表彰奖励。
  希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题录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常州市第十次自然科学优秀科技论文题录

一等奖论文

1.儿童时期语义处理和心算加工的认知发展的事件相关电位研究    
    董选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高糖在体内外下调载脂蛋白M的表达
    张晓膺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直流电场对固体软氮化的影响与作用机理分析
    谢 飞、周正华、王大亮(江苏工业学院)
4.中药苦参碱对小鼠肝癌的抗肿瘤作用研究
    马玲娣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5.产朊假丝酵母发酵生产谷胱甘肽的过氧化氢(H2O2)添加策略
    梁国斌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一类参数不确定时滞广义大系统的分散鲁棒保性能控制
    沃松林、史国栋(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邹 云(南京理工大学)
7.支持虚拟装配的装配约束关系信息动态生成
    戴国洪(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张友良(南京理工大学)
    尤 飞(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碳载铂纳米催化剂对储氢材料LiBH4 性能的提高
    许娟等7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落实科学发展观 统筹交通工程建设
    常 青(中共常州市委)、刘文荣(常州市交通局)
10.提升我市公交对市民吸引力的研究
    朱晓敏(常州市政府)

二等奖论文

1.寡核苷酸芯片的比较,为实时PCR基因测序乙型肝炎病毒
    王永忠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从文化角度解读孟河医派
    单德成、刘 峰、赵小平(常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3.心源性腹痛误诊及再认识
    陈志术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4.肝癌患者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变异的检测
    白敬羽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5.比较基因组杂交研究原发性胃癌的遗传学变异
    朱亚青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6.十二指肠在胃次全切除术后调节血浆Ghrelin水平及体重质量指数的作用
    王海涛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7.16螺旋CT血管成像诊断脑动脉瘤与DSA和外科手术的对比研究
    陈文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8.自体CIK细胞联合化疗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研究
    吴昌平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9.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对移植肾功能的影响
    何小舟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0.血清软骨寡聚基质蛋白(COMP)检测在关节炎患者中的意义研究
    吴 敏、潘解萍、马英淳(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1.血清AFP-IgM复合物对原发性肝癌的诊断意义
    蒋敬庭等1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2.ShineRoar探针技术检测单核苷酸多态性
    罗光华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3.外源性胆绿素减轻大鼠小体积移植肝缺血再灌注损伤
    汤黎明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4.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20年临床总结
    邹建纲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5.胰岛素泵和多次胰岛素皮下注射治疗对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渗昏迷的疗效比较
    张允平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6.TSP-4基因A387P单核苷酸多态性与急性冠脉综合征无相关性
    何国平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17.血小板反应蛋白-1基因多态性与心机梗死的相关性研究
    高 磊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18.Ni-Cr基复合材料的高温摩擦学行为
    薛茂权(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9.航空腔薄壁件的铣削变形的预测
    郭魂等5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20.激光激发粘弹表面波传播特性研究
    韩庆邦(常州工学院)、钱梦鵦(同济大学)
21.设计在球面上的Golay3 稀疏孔径系统
    吴 峰(常州工学院)、吴泉英(苏州科技大学)、钱 霖(苏州大学)
22.快速、灵敏检测双酚a的电化学方法研究
    壮亚峰、张金涛、曹桂萍(常州工学院)
23.水利工程防渗墙柔性墙体材料的性能与应用研究
    代国忠(常州工学院)、殷 琨(吉林大学)
24.仿生扑翼飞行机器人柔性翅试验研究及其理论解释
    金晓怡(常州工学院)、颜景平(东南大学)、周建华(扬州大学)
25.试论太湖地区限排新标准的实施
    杨蕴敏(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6.基于知识引导的多视图产品设计检索技术研究
    唐国兴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27.垂直潜流生态湿地技术在市区外围住宅小区中的应用
    陈秀娟、许光明(常州市排水管理处)、张文中(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28.自热式高温好氧消化的运行对反应器温度的影响
    程洁红(江苏技术师范学院)、朱南文(上海交通大学)
29.可控合成不同形貌的氧化锌纳米材料:花形、纳米片及海胆形
    尚通明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0.共享发展成果 构建和谐龙城——常州市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黄瑞玲等11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1.常州民营经济发展与苏锡通的比较研究
    陈晓雪等8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2.多状态系统共因失效机理研究与定量分析
    周金宇(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谢里阳(东北大学)
33.热场动力学中费米场的最小不确定态
    许雪芬(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4.添加纳米氧化镧的脉冲电铸试验研究
    雷卫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朱 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35.一维稀土-dotp化合物的合成、结构和催化性质(dotp=1,4,7,10-四氮杂环十二烷1,4,7,10-亚甲基膦酸)
    杨廷海等5人课题组(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
36.微创内固定系统治疗胫骨近端骨折的疗效分析
    徐南伟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7.测试室暧通空调系统基于自校正PI控制的Smith预估控制器的开发
    白建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王盛卫(香港理工大学)、张小松(东南大学)
38.径向基函数神经网络的一种两级学习方法
    陈俊风(河海大学常州校区)、任子武、伞 冶(哈尔滨工业大学)
39.102mmCPE顶管机组的创新及效果
    魏贤宇(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
40.内置旋转扭带换热管的传热强化机理
    张琳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1.江苏省工业废水排放与经济增长的动态关系
    周 静(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杨桂山(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42.二甲基丙烯酸酯原子转移自由基聚合过程中交联网络的发展
    俞强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3.未来城市排水工程中的尿液分离处理技术
    董良飞(江苏工业学院)
    Hansruedi Siegrist(瑞士联邦供水、废水处理及水体保护研究所)
    王利平(江苏工业学院)
44.硫酸处理等离子喷涂氧化钛涂层的生物活性和细胞相容性
    赵晓兵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5.超强导电生物相容的石墨烯薄膜
    陈海群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6.基于核磁波谱的具有免疫刺激活性的寡聚核苷酸精细三维结构研究
    何光裕等7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7.溶剂调控下从一维到三维含四氯对苯二甲酸的锰配位聚合物的组装
    陈圣春等9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48.肾综合征出血热并发肝损害的临床观察
    史庆国(溧阳市人民医院)
49.化学共沉淀制备的低压氧化锌压敏电阻劣化性能研究
    王茂华、姚 超(江苏工业学院)
    张南法(常州市创捷防雷电子有限公司)
50.基于物理DSM与行列变换的产品结构聚类划分
    刘建刚等6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51.累积叠轧制备超细晶铝锰合金的腐蚀与拉伸行为
    魏 伟、魏坤霞、杜庆柏(江苏工业学院)
52.高血压性脑出血的CT分级与预后
    周 祺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中医医院)

三等奖论文

1.烟酰胺对TNF-α诱导兔椎间盘纤维环基质降解的抑制作用
    徐润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邵增务、熊蠡茗(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2.共刺激分子CD40在结肠癌的表达及CD40L对结肠癌抑制作用的体外研究
    吴雨岗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沥青复原剂CAP在沥青路面养护中的运用
    孙俊华(金坛市公路管理处)
4.SAK温拌沥青添加剂应用研究
    张岩松(常州市公路管理处)
    张守城(南京东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钢箱梁施工中的吊装及测控技术
    郜振宇、孙晓军、万 巍(江苏恒基路桥有限公司)
6.铅销橡胶支座的力学性能及其在桥梁隔震中的应用
    孙晓军、郜振宇(江苏恒基路桥有限公司)
7.营运车辆制动性能检测的探讨
    王建平、蔡文兴、周和平(常州常荣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肝移植围手术期凝血功能的变化及调控措施
    谢伟斌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9.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总监办合同管理实践与探讨
    顾小安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10.负载肿瘤抗原的骨髓来源的DCs疫苗体外介导抗胃癌的实验研究
    李燕林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1.共刺激分子B7-H3 mRNA和B7-H3蛋白在胃癌组织中的表达及其临床意义
    赵洁敏等10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2.肝正中裂劈开在肝切除中的应用:附42例
    秦锡虎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3.经皮穿刺阴道壁悬吊术和无张力阴道吊带术治疗女性压力性尿失禁对比研究    
    经 皓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4.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患者血浆白细胞介素-18水平与动脉粥样硬化的关系
    李 翀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5.类风湿关节炎患者血清软骨寡聚基质蛋白水平及意义的研究
    潘解萍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6.产超广谱β-内酰酶肺炎克雷伯菌对氨基糖苷类药物耐药性研究
    史伟峰、王苏建(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秦建萍(常州市中医医院)
17.糖尿病肾病空腹血糖预测值筛选
    丰罗菊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CD40不同形式的活化对CD40 突变的RPMI8226细胞增殖和表型的影响
    郑 璐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19.Chelex-100法提取滤纸血痕DNA影响因素的比较
    巴华杰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公安局)
20.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保健食品中他达拉非、西地那非、伐地那非三种违禁药物含量
    沈志武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1.常州市卫生人力需要量统计预测研究
    薛 娅(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高 歌、沈月平(苏州大学)
22.全国地市级《职业病危害因素防制工作规范》研究探讨
    吉俊敏、朱建全(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手术操作对胃癌细胞外周血播散的影响及其危险因素
    张京平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4.常州市建筑工地食堂实施规范化管理的效果评价
    郝东平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卫生监督所)
25.25例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的临床与细胞遗传学分析
    周 民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6.病区开设营养餐厅对糖尿病患者病情控制的影响
    丁慧萍等6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7.供体骨髓来源socs-1基因沉默的树突状细胞延长大鼠移植小肠生存时间
    朱春富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8.腹腔镜下宫颈肌瘤剔除术的临床分析
    施如霞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9.CT引导下组织间植入125I粒子治疗肺癌的临床应用
    韦国桢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0.听力测试组合在高压氧治疗感音神经性耳聋中的应用
    王秋莎等8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1.大鼠脊髓损伤后神经生长导向因子Netrin和Slit的免疫荧光激光共聚焦表达及定位研究
    卢耀军、徐南伟、杨闻强(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2.多层螺旋CT灌注成像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价值
    邵燕惠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3.大运河常州段2007年最高水位成因分析
    吴金宁(常州市水文局)
34.针刺治疗对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脑脊液中IL-6、IL-10表达的影响
    卞晓星等9人课题组(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35.应用组织多普勒成像评价不同QRS时限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室同步性
    颜紫宁、范 莉、芮逸飞(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36.构建产业生态文明 推进产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刘晓秋(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37.城市经营与发展战略研究
    邹云龙(常州市建设局)
38.纳米氧化铈/锌复合材料制备及其性能研究
    王 乾(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39.关于又好又快建设我市现代化城市的若干问题研究
    吴晓东(常州市建设局)
40.高容量血液滤过辅助治疗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临床研究
    王建强等5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1.自身组织补贴在胆总管一期缝合中的应用
    虞立平等5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2.丁咯地尔对大鼠坐骨神经损害的保护作用    
    苏建华等6人课题组(金坛市人民医院)
43.机插水稻有机栽培集成技术
    蒋祖明等8人课题组(金坛市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
44.我国创意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发展策略
    冯国平(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45.融合关联规则与知识的贝叶斯网络学习算法
    肖海慧、俞 奎(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王 浩(合肥工业大学)
46.绿色设计法在机械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苏 纯、陈志伟(常州工学院)
47.产品造型设计传承度的研究
    高 瞩(常州工学院)
    吉晓民、张春强(西安理工大学)
48.带有到达时间的自由作业问题倜密时间表
    陈荣军、黄婉珍、唐国春(常州工学院)
49.Csf/Al复合材料热压缩变形力学行为的数值模拟
    唐国兴(常州工学院)、张广安(辽宁工学院)、田文彤(常州工学院)
50.PDE.Mart基于SVG的三维可视化
    毛国勇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51.一种基于Mallat算法对遥感图像去云雾处理的改进算法    
    朱锡芳、吴 峰(常州工学院)
52.2A12铝合金表面铈盐掺杂硅烷杂化膜在3.5%NaCl溶液中耐蚀性能的电化学研究
    张金涛等4人课题组(常州工学院)
53.基体强度对水泥基复合材料纤维混杂效应的影响
    李书进(常州工学院)、吴科如(同济大学)
54.高速列车制动盘材料研究
    钱坤才、阙红波(南车集团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55.基于EVA的并购方并购绩效实证分析
    宋秀珍(常州工学院)、谭中明(江苏大学)
    周 洁(常州博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6.因地制宜,创新科技,解决污泥处置行业性难题
    曹洪涛(常州市排水管理处)
57.高速列车粉末冶金制动闸片的研制
    刘 颖(常州市铁马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58.常州市贫血妇女健康教育干预效果评价
    谈立峰等7人课题组(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9.电涡流缓速器转子盘非稳态温度场数值分析及试验
    刘成晔(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何 仁(江苏大学)
60.纳米粒子与吸附分子之间电荷转移的影响因素研究
    庄 严、周全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1.基于MCAN的矿用胶带机综合监控保护系统
    蒋继平、孙 飞(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62.发光颜色可调谐的新型荧光体Sr2CeO4:Re3+(Re= Eu,Sm,Dy)的发光性能
    贺香红、周 健、连 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3.相控阵雷达快速工艺准备与优化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徐鸿翔等5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4.NiTi合金的电子结构及缺陷作用的符合正电子湮没研究
    胡益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邓 文、陈真英(广西大学)
65.长三角省际贸易强度与制造业同构的关系分析
    王志华(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陈 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66.Triton X-100/Vc/H2O微乳液中纳米金的合成
    李中春、周全法(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7.光谱法和分子模拟研究槐角苷与人血清球蛋白的相互作用
    唐江宏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8.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实证研究
    王怀栋、赵智全(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69.含指数二次项的新鲁棒混沌系统
    包伯成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0.RBF等效滑模控制在并联机器人伺服电机中的应用
    陈海忠(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高国琴(江苏大学)
71.一种新型空间电压矢量调制算法的研究
    邢绍邦(江苏技术师范学院)、赵克友(青岛大学)
72.溶剂热合成单分散硫化镉纳米晶
    汤嘉立、吴访升、陈 铭(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3.民营企业结构竞争力的比较研究
    李向东(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4.基于船体变形及齿间摩擦的斜齿轮齿根弯曲疲劳强度计算
    李秀莲(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5.常州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研究
    谢忠秋等7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6.NiTi丝动态加载行为特性分析
    李尚荣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7.Al-4Cu-Mg 合金的实验研究和微观组织参数模型
    卢雅琳(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李淼泉(西北工业大学)
    李兴成(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8.基于CFD电涡流缓速器转子盘叶片结构参数影响分析
    刘成晔(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何 仁(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79.一种改进的模糊知识匹配方法——IDM法
    朱林立等4人课题组(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0.不同种源水稻品种对条纹叶枯病的抗性鉴定与筛选试验
    朱龙粉等4人课题组(武进区农技推广中心植保站)
81.集装箱数控焊机传感器数据融合
    陈丽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82.溧阳白芹采后不同方式真空预冷处理的保鲜效果
    王继胜等7人课题组(溧阳市蔬菜办公室)
83.自适应交通灯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宋依青(常州工学院)、张 润(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84.医学会要积极参与医学人才的培养
    黄建新、徐娟华(常州市医学会)
85.基于IST的嵌入式远程抄表系统的实现
    杨银忠、陈鉴富、傅中君(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86.水体中微生物分布及与环境因素的相关性研究
    柴晓娟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87.雾化吸入诱导毛细支气管炎患儿留取痰标本的研究
    李春华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儿童医院)
88.人工造口袋在肠外瘘治疗中的应用及护理
    张亚琪、陈 亚、李 娟(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89.气相色谱法测定空气和废气中8种烃类化合物
    戴玄吏、祁红娟(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90.一种可用于指导胫骨围关节区骨折内固定方式的分型
    张文玺等4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1.十二指肠镜、腹腔镜同期治疗胆囊结石合并胆管结石
    徐清华等4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2.经右桡动脉行冠状动脉造影术65例的护理
    王云娟(溧阳市人民医院)
93.马鞭草有效成分对人绒毛膜癌耐药细胞株JAR/VP16的逆转作用研究
    朱利群等6人课题组(溧阳市人民医院)
94.含金纳米粒子链相关性探讨及其热稳定性的分子模拟
    殷开梁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5.内电解法处理餐饮废水的实验研究
    张凤娥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6.填充聚丙烯腈复合型浆粕的摩擦/密封复合材料
    李锦春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97.基于过流延时整定表的微机反时限算法研究
    张小鸣(江苏工业学院)、李永新(南京理工大学)
98.用固态内接触化学传感器的直接电位法定量分析盐酸美他环素
    孙贤祥、Hassan Y.Aboul-Enein(江苏工业学院)
99.铌锌酸铅钛酸铅单晶的生长和热释电性能
    方必军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0.常州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及对策研究
    万玉山、李定龙、马建锋(江苏工业学院)
101.对称单负介质包层平面波导的模式特征
    陈宪锋等4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2.往复压缩机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研究
    张 琳等6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3.城市污水回用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及应用——以常州市为例
    朱宏飞等5人课题组(江苏工业学院)
104.经皮穿刺置管引流或抽吸治愈胆漏的临床应用
    徐 敏、李小琴(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5.Orem护理模式对腰椎手术患者的应用研究
    戴亚芬(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6.锁定加压钢板内固定治疗高能量胫骨远端骨折(附19例报告)
    戚有成等5人课题组(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7.华法令教育路径对提高房颤患者服用依从性的影响
    张伟媛、徐宇红、余 虹(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8.推拿配合扶他林乳胶剂治疗膝骨关节炎50例    
    裴建中、张国初(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109.无线传感器网络节点自定位算法的研究
    江 冰、吴元忠、谢冬梅(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0.基于方案偏好和部分权重信息的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
    龚艳(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1.AZ31镁合金管TIC焊焊接工艺及性能研究
    包晔峰、蒋永锋(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2.模拟电阻焊状态的接触电阻测量系统
    郁中太等5人课题组(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3.认知无线电中基于HMM的动态频谱接入技术
    康桂华、李佳珉(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4.基于DDS/SOPC的多路可调谐波信号发生器
    张金波等4人课题组(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115.肿瘤M2型丙酮酸激酶在非小细胞肺癌诊断中的临床价值
    丁志祥等4人课题组(常州市中医医院)
116.把开发区作为经济实体,全力建设盈利型开发区
    周良林(常州市钟楼区科技局)
117.适于室内电器控制的红外线遥控器设计与实现
    赵健衡(常州工学院)、成 伟(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118.大跨径变截面连续梁大节段支架现浇
    杨 扬、袁 平(常州市交通规划设计院)
119.青洋大桥双向预应力弧形门式分叉结构多边形拱脚施工研究
    马 恒(常州市航道管理处)


南昌市重大规划管理与协调暂行办法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重大规划管理与协调暂行办法的通知

洪府发〔2010〕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重大规划管理与协调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11月23日第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南昌市重大规划管理与协调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加强重大规划编制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规划[2007]79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规划协调会议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47号)和《江西省省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赣发改规划字[2010]969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规划体系

第一条 重大规划包括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需要市政府审批的县区(开发区)有关规划。

县区(开发区)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规划确定的重大发展和开发战略上升到市级层面,市政府将采取政策扶持、项目补助等方式提供一定的规划实施条件,并监督规划实施。

第二条 总体规划具有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和下级规划的依据,是制定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的依据。

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发展任务必须进行年度分解,纳入全市目标考核。

第三条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和落实。专项规划包括行业规划、单项规划、项目规划等。

区域规划是在特定区域内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区域规划包括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功能区规划、复合功能区规划、新区开发规划等。

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是市指导该领域和区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和区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第二章 规划责任

第四条 市重大规划管理和协调程序包括规划立项、起草、衔接、协调、论证、审批、发布、评估、实施、监督等环节。

第五条 建立市政府重大规划协调会议制度,承担重大规划的综合协调和审议职能。

重大规划协调会议总召集人为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人员为市政府相关领导和市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统计、财政、法制等部门主要领导,重大规划所涉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市发改、规划、国土部门分管领导。

重大规划协调会议的主要职能是:

(一)协调、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总体规划的关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关系,市级规划与省级规划的关系。主要协调衔接的内容包括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重点发展任务、区域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建设和财政资金平衡等;

(二)协调解决重大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信息共享、人员组织、任务分解、规划评估、实施督办、经费保障等方面重大问题以及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不能达成一致的问题;

(三)审议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市属开发区、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四)其他需要由市政府协调的重大规划问题。

重大规划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和规划咨询专家组。规划办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市重大规划的初步协调和审议,负责管理规划咨询专家组,承担规划协调会议日常工作。规划办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发改、规划、国土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第六条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重大规划的统筹安排,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进行指导、立项、论证和实施评估,负责总体规划和跨区域、跨行业重大规划的组织起草、实施评估,对重大规划所涉项目库进行建设和管理,指导县区(开发区)规划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重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行监督等。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区)负责相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起草编制、组织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参与市重大规划的论证和实施评估。

市财政局负责将市重大规划年度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对规划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第三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应由主要编制单位事先提出申请,提交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规划编制必要性、规划期、衔接单位、论证方式、进度安排和报批的依据或理由等。拟委托编制规划须对被委托方情况详尽说明。

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全市规划申报情况,每年统筹下达当年市重大规划立项任务书。

规划立项任务书应载明规划任务来源、编制要求、责任单位和人员、成果运用、经费安排、外请研究机构(专家)等内容。对特别重要的规划立项任务书市发改委应报市政府批复。

第八条 编制专项规划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突出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调指导性、针对性、约束性。能够以指导意见等形式引导发展的领域,一般不编制规划。
专项规划的编制原则上限于以下领域:
(一)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
(二)需要国家或省、市政府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政府投资数额较大的领域;
(三)涉及重大产业布局或重要资源开发的领域;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编制的领域。

第九条 编制区域规划要突出发展主题和功能特色,突出统筹发展和协调发展。

要选择具有全市意义的县区(开发区)发展战略编制区域规划,并按照规划要求在市级层面支持县区(开发区)率先发展。要加强城乡重大功能集聚区域规划的编制,功能集聚区域规划一旦批复,市发改委即报请市政府进行相关授牌,引导各类资源合力建设重大功能集聚区。

区域规划的编制原则上限于以下领域:

(一)新的城市拓展区、开发区;
(二)主体功能区、主题发展区和产业集聚区;
(三)区域经合规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编制的区域。

第十条 编制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规划文本一般包括现状、趋势、目标、任务、布局、项目、环境保护、与相关领域和区域发展协调关系、实施保障措施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内容要达到以下要求:符合全市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尽可能量化,发展任务具体明确、布局明确、重点突出,政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对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资的规划,要充分论证并事先征求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一条 重大规划应编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三规合一”的规划。

第四章 规划审议

第十二条 审议重大规划必须先期进行协调、衔接和初步审议。

先期协调和初步审议形成的意见应通过市重大规划协调会议或规划办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研究落实。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之间必须相互衔接,分别由相应的规划编制部门牵头,市规划办参加,以专题会议形式做好协调工作,再按其法定程序报批。

对重大规划协调会议确定的事项实行跟踪问效责任制。有关县区(开发区)和相关单位须根据职责和分工认真执行,市规划办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落实情况汇总上报。

第十三条 对提交市重大规划协调会议审议的规划,市规划办还须事先组织专家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以及有关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进行论证。

提交审议的规划,除规划文本外还应附下列材料:
(一)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未予采纳的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及其理由等;
(二)论证报告;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重大规划经市重大规划协调会议审议通过后,总体规划以及特别重要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再次审议,通过后总体规划报市人大审议批准,特别重要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由市政府批准;其他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主管部门共同批准。

第五章 规划实施
第十五条 重大规划经批准后,编制部门要及时对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保障规划的实施落到实处。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重大规划应在批准后一个月内由市规划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必要的宣传。

市规划办应建立规划信息库,重大规划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其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以及规划任务分解文件即纳入规划信息库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坚持“以规划带项目”原则,实现政府投资管理和调控由项目审批向先编制规划、后审项目、再安排资金的程序转变;在能编制规划的领域,对未列入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在规划调整前原则上不予审批或核准。

第十七条 经批准后的重大规划具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同等法定地位,是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
第十八条 重大规划实施过程中,编制部门应加强跟踪监测。市发改委可根据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重大规划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修订的,编制部门应将修订后的规划按原有程序报批。规划期十年及以上的,应进行定期滚动修订。

第十九条 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违规和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增强全民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市级重大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规划办根据规划立项情况会同规划编制部门商财政部门列入部门预算,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拨付。未纳入重大规划的其他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不再安排规划编制经费。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自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各县区(开发区)要参照本办法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规划的综合管理协调。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

(2003年12月18日 林安字[2003]234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从严治警、执法为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1.森林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森林公安机关和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生态良好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新世纪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林业实施六大重点工程,推进历史性转变,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森林公安队伍既是建设者,更是建设成果的守护者,肩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新时期,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从严治警,做到执法为民,对公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与形势发展和中央领导的要求相比,森林公安队伍还存在着警力不足、队伍建设不规范、部分人员素质较低、经费渠道不畅等问题,亟待加以解决。森林公安必须适应各方面要求,与时俱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2.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任务。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是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促进优良警风的形成,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前提。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坚持执法为民,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森林公安工作的水平和森林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森林公安队伍,更好地为生态建设和林业跨越式发展服务。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执法为民思想
  3.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要组织广大森林公安民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要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执法与守法的关系。要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积极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和争当人民满意民警。
  5.弘扬爱岗敬业精神。要教育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到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以林为业、以警为荣”的思想,不怕牺牲,勇于奉献,自觉投身到新世纪林业建设事业中。广大森林公安民警既要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又要深入学习公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做好森林公安工作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严格干部管理,建设过硬班子
  6.严格执行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要制定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双重管理程序性规定,进一步明确主管、协管的职责权限。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任免、调动森林公安机关正职领导干部时,要事先征得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可按任免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任免,要征求所在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需要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任免、调动的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认真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对未执行干部双重管理制度任免、调动干部的,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不予承认。
  7.落实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加强对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考察与管理,建立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标准。上一级森林公安机关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下一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要进行表彰,对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调整领导班子的,应及时提出建议,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意见。要建立健全干部谈话、诫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森林公安机关新任领导干部在正式任命前,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与其进行谈话。
  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制定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制度,选好配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要按照“政治上强、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要求,选派政治强、作风硬、熟悉森林公安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优秀干部到森林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岗位。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具备条件的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实行高配,或进入本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森林公安机关新任领导干部在正式任命前,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要重点加强对县级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要注重对森林公安机关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
  四、加强队伍管理,推进正规化建设
  9.规范机构设置和警力配备。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尽快统一森林公安机关机构名称,规范设置森林公安机构及其内设部门。森林公安机关要逐步实现从管理型向管理兼实战型转变。要认真落实森林公安派出所要由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直管的规定,目前仍由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单位管理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要尽快调整为由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管理。要根据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任务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森林公安警力。要精简机关,充实一线,优化整合森林公安的警力结构。派出所警力配备人数不得少于5人。
  10.强化队伍管理。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始终把队伍管理置于重要位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以调动和激发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核心,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管理。要狠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的贯彻落实,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要进一步规范上下级森林公安机关的事权划分,理顺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关系,确保警令畅通。要严格警纪,集中整治突出问题,树立良好警风。要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切实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树立森林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11.严把队伍“入口关”。要制定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省级统一招录办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森林公安民警,要由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统一组织从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高等院校毕业生。对转任、调任和接受军转干部,除拟任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外,由省级森林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入警考试,考试未合格的不得录用。按照授权,省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批森林公安民警警籍;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要严格警衔的审核、审批。
  12.畅通队伍“出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按照《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那些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森林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要予以调整,特别是对那些纪律散漫、作风松弛;耍特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酗酒滋事或经常酗酒;警容不整、举止不端;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他人;文化、业务素质低下等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森林公安民警要坚决予以辞退。对严重违反“五条禁令”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民警要坚决予以开除。
  13.实行激励机制。要根据改革的精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森林公安队伍的组织人事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科学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逐步在队伍管理中建立并实行“竞争上岗、绩效考核、低分培训、末位调整”制度,实现队伍的动态管理,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出。
  14.进一步规范立功创模活动。要把立功受奖、立功创模作为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在队伍中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立功创模要向基层倾斜,注意发现基层所队和民警的先进事迹。要注重培养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要健全完善表彰奖励制度,使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跟踪培养和教育,切实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关心爱护,使其永葆先进性。
  15.提高队伍管理的科技含量。要加快以“金盾工程”为核心的森林公安队伍管理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队伍,使队伍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队伍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16.坚持从严治警。要把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作为队伍建设的长期任务,重点加强对基层尤其是所队长的教育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常抓不懈。要加强养成教育,规范警容风纪和民警执法行为。要以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民警的日常管理,实行森林公安机关和民警的绩效考核,坚持从严治警。要认真落实“四个坚决”的要求,严格执法程序,严格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连续发生多起森林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或其他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林业主管部门领导要到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检讨,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可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五、严格训练,提高民警素质
  17.加强民警教育训练。制定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民警教育训练规划、大纲、专业教材,切实加强训练的规范化建设。要实行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的实战必训,确保每个民警每年参加一次训练。要注重训练质量,实行教考分离和分级训练制度。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科技的发展,及时调整、充实教育训练内容。要列出不低于森林公安机关业务经费5%的经费用于民警的教育训练。
  18.强化民警实战技能训练。要根据实战需要来组织民警的训练,建立适应实战需要的训练体系。要通过模拟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实战演练来提高民警的实战技能。要对民警进行体能、技能和战术的训练。
  19.加强训练基地和师资建设。要加强森林公安机关训练基地建设,警力在2000人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建立训练基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训练基地。要加强森林公安教育训练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训练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教官队伍。要科学制定分级分类的教育训练内容,积极创新训练方法,逐步推行“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森林公安教育训练单位教师和森林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双向交流的制度。
  六、加强监督,切实解决违法违纪问题
  20.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要设立警务督察机构,设立专门或机动警务督察队,按标准配备督察装备器材;要围绕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部署,针对突出问题,积极开展警务督察活动。
  21.强化监督检查。林业、公安部门的监察、警务督察机构要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森林公安机关要积极推行警务公开,聘请特约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并及时反馈有关办理结果。
  22.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对森林公安民警违反政治纪律、贪赃枉法、滥用枪支警械、违反规定饮酒、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查办有阻力的案件,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对违法、违纪的森林公安民警可依据有关规定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民警所在的林业主管部门原则上应予以接受,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办理;同时,森林公安机关直接办理违法、违纪民警警衔的延期晋升、降级和取消。
  七、加强领导,做好警务保障
  23.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要加大工作力度,广开经费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中央决定的公安民警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工资待遇在森林公安机关得到落实。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从优待警”政策,兑现并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森林公安民警岗位、警衔等有关津贴,落实民警年休假和体检制度,妥善解决民警的奖励、职级、抚恤、医疗、保险等政治、经济待遇。要尽快建立森林公安民警保险制度,提高抚恤标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优先解决森林公安民警住房和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要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抚恤资金,加大森林公安英烈抚恤力度。
  24.理顺经费渠道。要认真做好理顺森林公安机关经费渠道工作,建立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森林公安经费开支定额,装备配备标准,努力解决森林公安经费保障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大对森林公安机关办公经费、办案经费、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确保森林公安机关高效运转。
  25.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森林公安队伍中忠于职守,敬业爱民,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要通过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振奋警心。
  26.建立森林公安机关领导责任制。森林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形成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要建立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主要负责人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既要坚持严格管理队伍,又要关心爱护基层民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本领。
  27.加强森林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建设。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都要加强政工机构建设,政工部门的主要领导由森林公安机关副职领导干部兼任或专任。要充分发挥政工部门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28.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坚持林业、公安部门的双重领导。各级林业、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定期研究森林公安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影响森林公安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森林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能、严格依法开展工作,为森林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配齐、配强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严格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积极增加森林公安经费投入,支持民警依法办案。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凡因领导不力而导致队伍发生问题的,要追究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将森林公安工作纳入当地公安工作的统一范畴,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检查。要与林业主管部门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关心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管理;重大部署、重要会议要安排森林公安机关参加;要积极指导、协助森林公安机关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执法权限、完善法制建设;要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森林公安必要的支持;要加强对森林公安民警招录、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指导,以促进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强生态建设,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既迎来良好的机遇,也面临巨大的挑战。林业、公安部门和森林公安战线的全体同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拼搏,积极进取,迎难而上,为把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