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

时间:2024-05-16 00:50:43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033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

(2002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会员第122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已于2002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28日起施行。

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2001271号《关于荆其廉、张新荣等诉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美国通用汽车海外公司损害赔偿案诉讼主体确立问题处理结果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任何将自己的姓名、名称、商标或者可资识别的其他标识体现在产品上,表示其为产品制造者的企业或个人,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产品制造者”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生产者”。本案中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为事故车的商标所有人,根据受害人的起诉和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案以通用汽车公司、通用汽车海外公司、通用汽车巴西公司为被告并无不当。

国家计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明确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计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明确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维护中介市场正常秩序,现就国有资产评估中房地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评估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91号令)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二、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开展评估业务,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申请表》和《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人员名单表》(副本)抄送同级物价部门备案。
三、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价费字〔1992〕625号)规定执行。
资产评估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房地产作为独立项目评估,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房地产作为整体资产的一部?
郑凑遄什徊⑵拦赖模辗驯曜及醇鄯炎帧?992〕6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各级物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评估收费的监督检查。对随意简化工作程序和内容,达不到应有工作标准以及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由物价检查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查处。



1996年8月22日

邮电部关于纪、特邮票结算办法的通知

邮电部


邮电部关于纪、特邮票结算办法的通知
1994年10月26日,邮电部

邮电部1993年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各类邮票的下发均由邮政总局分配到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邮政处和中国集邮总公司。现对纪、特邮票的结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据测算,在各省、区、市局领取的纪、特邮票中,进入通信领域的占15%;进入集邮领域的占85%。因此,各管理局应对这85%部分,按其票面价格的一定比例向部交纳集邮利润。
二、按照部对邮票经营管理体制的要求,各省、区、市可以库存一些邮票,作为以后年度集邮业务的票源。为此,原办法允许各省、区、市将每年进入集邮领域邮票的10%做为库存,当年不上交这部分的集邮利润,而在第二年再按规定比例如数上交,每年以此类推。
三、从1994年起,纪、特邮票向部交纳集邮利润的比例为40.2%,在税后通过收支差额分配上交。
其计算公式:
本年应交集邮利润=〔上年规定所留库存面值+本年领取票
面值×85%×(1-10%)〕×40.2%
四、中国集邮总公司从邮政总局领取的纪特邮票按照上述二、三条办法执行。
其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集邮利润=〔上年规定所留库存面值+本年领取票
面值×(1-10%)〕×40.2%